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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举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5 17:21  编辑:农村养老经办  浏览: 次

为使我市广大居民充分了解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广度,2018年6月15日,在榆林沙河口农贸市场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

一是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断传来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5元,我市已于2月底全部完成此项工作。2018年5月10日,党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国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此次调待工作到位后,标志着今年中央和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共计23元。

二是为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我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从2018年1月起,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元保费,轻度残疾人由政府每年为其代缴50元保费。

除了宣传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外,我中心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代扣、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选择更高档次缴费等进行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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